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奖助办法
为贯彻学校人才培养国际化战略,开拓我院学生的国际视野,提高学生创新意识和国际竞争能力,培养卓越工程师人才,我院专设奖助经费,对参加中法双文凭项目等对外交流项目的优秀学生进行奖助,实施办法如下:
奖助对象
参加中法双文凭项目等对外交流项目,并已获外方录取通知书且已成行的我院全日制在读学生。
奖助范围
中法双学位项目(A类)
项目名称 | 交流单位 | 交流国家(地区) | 交流性质 | 层次 |
中法双文凭项目 | 法国巴黎高科-国立桥路、国立高等工程技术学校、国立布列塔尼、瓦朗西纳大学、国立阿尔比等 | 法国 | 双学位项目 | 硕士 |
里尔一大双学士项目 | 法国里尔一大 | 法国 | 双学位项目 | 本科 |
2.短期交流(B类)
项目名称 | 交流单位 | 交流国家(地区) | 交流性质 | 备注 |
中法学院法国行项目 | - | 法语国家及地区 | 短期交流 | 需获最高奖 |
注:奖助范围将定期随学院对外交流工作进展而适当调整。
申请条件
热爱祖国,品德优良,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和科研潜力,在校期间未受到过任何纪律处分;认真履行交流学习义务,按照项目要求参与学习任务。
每人每个项目在学制内只能申请一次本奖助金,申请者成绩排名在同批申请人排名前30%者优先奖助。
A类奖助金申请基本要求:参加中法双学位项目并已获取外方录取通知书,且已赴法留学的学生。
B类奖助金申请基本要求:参加中法学院组织的法国行短期交流项目,并获最高奖项者。
奖助额度
奖助金共分为A、B两类,标准如下:
A类:一次性奖助法语学习费用人民币10000元,需提供法语学费证明。
B类:报销部分自费开销,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并需提供相关发票。
申请与发放
申请时间:双文凭项目-每年10月30日前提出申请,短期交流项目-每年6月30日前提出申请。
申请流程:个人将书面申请及相关纸质及电子材料送至学院外事办公室(东大楼316室,邮箱:shenyiou@tongji.edu.cn)→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会同学院外事办审核,择优拟定获奖助金同学名单→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进行复议→名单确定后报学院审批,并在学院电子屏及学院网站公布正式资助同学名单。
申请材料:《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奖助金申请表》,学习成果(成绩单,获奖证书等),同济大学出国批件、外方录取通知书/外方邀请函复印件等材料。
奖助金发放:学院审批通过后,学院会将奖助金发放到学生关联的农行卡上。
该奖助办法从2018年6月25日起实施,于2018年3月后出境的学生可申请。本办法解释权归学院外事办公室。
附件
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