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加中国青年对国际组织的了解,培养有志于到国际组织工作的后备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并实施国际组织实习项目。
实习人员可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派出,也可通过单位或个人渠道联系国际组织岗位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派出。国家留学基金重点资助到主要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实习。实习地点应为海外的国际组织总部及总部外机构办事处等。
本项目仅资助赴国际组织进行实地(在岗)全职实习,不包括远程实习或者兼职实习。
一、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
国家留学网将实时更新合作项目清单并发布申报指南,包括与联合国教育、科学与文化组织、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国际电信联盟等组织均有合作,详情请关注网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s/2240。
二、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
有意申请人可通过与所在学科学院有合作的相关国际组织、或自行联系并获得国际组织实习录用函或实习合同,按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准备好包括外语水平证明、成绩单、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材料,并及时提交至所在学院国家公派项目负责老师,获得学院同意推荐后,由学校统一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国家留学基金委每月滚动组织专家评审,获得资助资格后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生活费等实习期间的资助。
三、重要信息问答:
1、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包括哪些渠道?有什么区别?
答: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包括两个申报渠道:单位或个人渠道和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区别如下:
单位或个人渠道 | 国家留学基金委与 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 | |
选派对象 | 国内、国外本科及以上在校生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获得者(含在资助期内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 | 以合作项目选派办法要求为准。 |
留学单位 | 以国际组织实习录用函为准。 | 参照合作项目列表 |
留学身份 和期限 | 实习生:3-12个月。 | 实习生:一般6-12个月; 访问专家:6-12个月; JPO/APO:初始期一般12个月,期满后可延长12个月。 |
国际组织实习录用函要求 | 已获得国际组织实习录用函,尚未开始实习。 | 无需提前获得国际组织实习录用函,但应根据国际组织岗位需求选择意向岗位。 |
申报时间 | 全年开网,随时申报,及时受理。 | 根据国际组织提供岗位的时间随时公布。 |
评审录取 |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人员名单,并公布录取结果。 |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推荐候选人至有关国际组织,由其确定最终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结果。 |
2、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重点资助到哪些国际组织实习?
答:国家留学基金委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重点资助到主要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学术类国际组织实习,实习地点应为海外的国际组织总部、地区办事处等,优先支持赴国际组织总部以外的地区办事处实习。重点资助的国际组织名单可参考外交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官方网站:
l 外交部国际和地区组织专栏:
https://www.fmprc.gov.cn/web/gjhdq_676201/gjhdqzz_681964/
l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际组织人才信息服务大厅:http://io.mohrss.gov.cn/
l 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http://gj.ncss.cn/
国外有关政府、社团、企业出资设立的基金会或非政府组织等暂不纳入资助范围。
3、对国际组织实习录用函的主要要求是什么?
答:国际组织实习录用函须为国际组织正式实习录用通知或正式邀请信,应使用国际组织专用信纸(文头纸)打印,由国际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或实习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正式实习录用通知或正式邀请信应包含以下内容:
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等;
留学身份:实习生;
留学时间:应明确实习期限及起止年月;
岗位内容:应明确实习性质(如全职实习、兼职实习)、实习方式(如到岗实习、远程实习)以及具体工作内容。
录取函中未明确上述信息的,应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例如与外方往来邮件、实习岗位描述、实习合同等)。
四、项目申报专栏网址:
国家留学网-国际组织实习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240
2022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241
五、我校校内申报流程:
我校在校有意申请学生,需先经所在院(系)同意推荐,之后按基金委要求进行网上申请。
申请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者,按简章要求按期提交申请材料。申请通过单位及个人渠道申报者,可准备好申请材料后随时提交申请。
校内申请时,除申报系统要求的材料外,还需向院(系)及研究生院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同济大学研究生境外交流项目申请预审表(非国际会议类)》:
完成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打印出纸质预审表,由申报人本人签字、导师签字、学院学工领导对申请人进行政审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学院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负责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章。
2、《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申请表》:
获得院系同意申报后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并按照要求上传材料,之后提交打印、签名。其后的《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应由学院负责国家公派项目负责人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学院负责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推荐意见电子版需同时发送至pyc@tongji.edu.cn邮箱。
3、申请人在基金委申报系统中已上传的其他全套资料复印件。
上述申请材料由学院统一递交研究生院。全套纸质申请材料须由学校存档2年备查。
欢迎各位同学积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