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学生党员行为守则
为增强学生党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守则:
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修养和思想政治觉悟。
二、关心国内、外的重大事件,明辨是非,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度,在任何时候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学习文化知识,树立良好学风,争当“三好学生”、“优秀团员”,杜绝文化课不及格现象,并带领班级同学争创“优良学风班”。
四、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及时纠正身边的违纪现象,果断处置突发事件,并立即向组织汇报。
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在寝室基础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六、配合党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开展工作,协助班级、团组织、学生会开展工作。集体活动如老师不在场,要起到组织者的作用。
七、配合党支部做好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每位党员同学要分工联系2-3名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培养考察工作。
八、关心、帮助同学,热心帮助后进同学。每位党员要联系1-2名特殊同学,在学习、生活上予以帮助和关心。
九、毕业班党员要遵守就业政策,协助学校做好离校前的稳定工作。
十、密切联系群众,反映同学的呼声,向同学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起到党组织和同学之间的桥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