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力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细则
一、做好在先进青年中发展党员的工作,是保持党的队伍的青春和活力,实现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总目标的战略需要。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具有重要作用。团组织协助党组织做好对青年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工作,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不断向党输送新鲜血液,是团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协助党组织加强对团员中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保证推荐质量。各专业团支部要加强对团员进行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在教育的基础上做好推荐工作。一般每年推荐两次,分别在4月和11月,或按党组织的要求随时推荐。“推优”有效期为一年,即被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推荐给党组织的团员,在一年内没有被党组织吸收的,要重新作为推优对象。在推荐工作的过程中,团支部要向党支部汇报情况,听取党支部的指示和意见,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三、“推优”对象的基本条件。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考察,“推优”对象的基本条件(1年级新生入校后第一学期推优时,条件可适当放宽):
●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两个月以上,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有较高的思想觉悟;
●具有先进性,在工作、学习中成绩突出,推优学期无不及格科目;
●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在团员青年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近一学期至少参加过一次由学院团委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
●近一学期至少参加过一次由学院团委组织的社会实践服务;
●近一学期至少参加过一次由学院团委组织的科技创新活动(包括各类学术、科技报告或竞赛);
●按时向党支部递交思想汇报(每季度至少一篇)。
●在课堂表现上积极踊跃,没有迟到早退,积极参与课堂互动,能在同学间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
四、“推优”工作的程序。“推优”工作的具体步骤是:
1.请所在党支部书记提供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即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两个月以上,并积极递交思想汇报的团员,或者已推优一年但未被列入发展计划的团员。
2.提请班主任审核候选人是否符合“三”中所列基本条件。
3.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同济大学共青团“推优”对象审核表》给所在团支部。
4.召开团支部大会认真审议推优对象并表决。先由推优对象宣读个人申请材料,接着由全体团员进行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必须达到团支部所有成员的四分之三票数以上方有效,根据票数情况确定推荐对象。
5.由团支部填写《推优情况汇报表》,说明推荐理由,请班主任签字确认,并报学院团委审核,提交汇总名单。
6.经学院团委进一步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将《“推优”对象审核表》返回相应党支部,将推优名单反馈团支部。
7.请各班将推优结果公示在班级联络群中。
五、有关推优工作,各专业团支书若有疑问可与学院团委组织部联系。
六、各专业团支部认真做好推优工作。是否做好“推优”工作,将被作为考核各专业团支部工作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