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党支部工作细则

 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

党支部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学生党支部是党在学生中的基础组织,在学生中起着政治核心作用。学生党支部应成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战斗堡垒,成为联系学生的桥梁,成为团结广大团员青年的纽带。党支部应努力帮助和支持团支部及班委会的工作,成为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的先锋队。党支部工作应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精神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党支部的工作要围绕培养造就政治思想坚定、具有较高文化素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知识经济要求的新型人才这一目标开展工作。

第二条 组织机构

1.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班级即可建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班级联合建立党支部。

2.党员7人以上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不足7人的支部,只设正、副书记各1人。党支部委员会和正副书记,按党章规定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每届任期一年。在任期内支部委员的调整由上级组织审批。

3.党支部书记应由党性强、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好、作风正派、有奉献精神、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党员同志担任。党支部委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在各方面做出表率。

第三条 主要任务

1.组织支部成员和积极分子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要学习研究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他们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方针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组织支部成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议。围绕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对党员进行形势与任务教育。宣传群众,组织群众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组织党员学习党章,采取有效方式对党员进行党性、党纪教育,特别要加强对新党员培养和教育。

4.培养积极分子,及时发展条件成熟的学生入党。

5.关心和支持群众组织开展的各种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积极帮助共青团加强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支持学校各部门在学生中开展的工作。

6.经常了解同学思想状况,帮助同学克服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扶助积极因素、批评消极因素。

7.积极探索大学生党员的发展方向、素质要求、成才模式,加强自身的培养和锻炼。注意结合大学生的业务学习和科技文化素质的提高,切实发挥学生党支部在大学生中的引导和先锋模范作用。

第四条 工作制度和方法

1.支部工作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重大决定事前应充分听取广大党员的意见,一旦作出决定,全体党员必须贯彻执行。

2.支部工作应按学期制订工作计划。计划要经过支委会讨论,上报学院党委备案。期末要有工作总结。

3.支部委员会成员应分工明确,在具体工作中要相互配合。

4.支部应每月向上级组织汇报工作情况及党员思想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5.支部应经常征求党外同学意见。对于支部工作的意见,应在支委会上讨论改进的办法;对于支部成员的意见,应转达给本人,并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

6.对于设立支委会的党支部,应坚持支委会例会制度,不应以支部大会代替支委会会议。

7.凡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的问题,一定要先在支委会上讨论取得一致意见,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以保证大会的严肃性。

8.支部工作的重点一定要同本支部的实际情况相结合,一定要与本专业年级班团工作相联系,一定要为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技文化素质的提高这个根本目标服务。

  

第二章 支部宣传工作细则

  

第五条 宣传工作的性质、对象与范围

党支部的宣传工作,应是向广大党员和学生进行马列主义教育、毛泽东思想教育、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的方针政策的教育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教育。

宣传工作的主要对象是本支部成员、入党积极分子及本支部所属班级的同学。

第六条 宣传工作的主要任务

1.宣传党的方针政策,配合党组织和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维护学校的稳定。

2.宣传党的光辉历史,宣传新时代的楷模,宣传学生中的新人新事,宣传当代人的精神风貌。

3.批评错误思潮,批评不正之风,批评消极与落后的现象,维护校纪校风和党纪国法。

4.组织党员和学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理论水平。

5.了解同学思想,向上级组织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向同学宣传上级的决议文件等,发挥上传下达的作用。

6.指导党课学习小组的活动。

7.组织党员和群众学习政治、时事知识、科技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开阔他们的视野,拓宽他们的知识面。

第七条 宣传工作的原则、方法

1.宣传工作应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党的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

2.宣传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3.宣传工作必须注意抓住时机,内容要生动活泼,要有针对性,要讲究方法艺术。

4.宣传工作要吸引党内外的群众积极参与,要有群众性。

5.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类刊物、黑板报、广播、电视、因特网等各种传播媒体和宣传工具。


第三章 组织工作细则

    

第八条 组织工作的性质

严密的组织工作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组织工作就是对党员的培养、教育和管理;执行并维护党的纪律,保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党的纪律的严肃性。

第九条 组织工作的主要任务

1.按照学校、学院党建计划,结合本支部情况,安排组织生活。

2.制订并落实组织发展计划。

3.预备党员的教育、考查、转正工作。

4.听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

5.组织党员进行思想小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6.收缴党费。

7.党员奖惩。

8.整理好支部文件及材料。

第十条 学生党员从入党之日起交纳党费,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0元。支部应按时上交本支部的全部党费。党员应主动、自觉、按时交纳党费,不得一次交纳数月党费。支部应及时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第十一条 预备党员预备期间,仍应按季度进行书面思想小结,支部应了解预备党员的情况,明确指出他们的进步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十二条 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可以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召开民主生活会应事先做好准备,并报告上级组织。民主生活会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团结进步的原则,维护党纪的原则,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后应将情况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


第四章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十三条 发展工作的基本原则

1.发展新党员工作是学生支部一项重要的任务。发展应遵循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积极发展的原则。

2.发展党员工作要坚持广泛培养,符合条件及时发展的原则。

3.有下列情况者,不能发展为党员:
      ① 入党动机不端正;
      ② 对组织隐瞒个人错误及家庭重要历史问题;
      ③ 在近期内受到校纪处分;
      ④ 存在还没有了解清楚的重要问题。

第十四条 支部谈话

1.递交了入党申请的学生,支部应确定专人联系,及时找他们谈话。

2.谈话应由正式党员担任。

3.谈话的主要内容:

① 了解申请者的思想状况,对党和党的方针政策的认识,入党动机;
② 了解申请者的学习及生活状况;
③ 了解申请者的家庭情况及个人经历;
④ 征求申请者的要求及对支部的意见;
⑤ 向申请者解释党章有关规定;
⑥ 向申请者介绍组织发展手续及怎样进行自我修养;
⑦ 解答申请者提出的与党的建设有关的问题。

4.谈话的情况应及时向支部汇报。

第十五条 党课学习

1.党课学习分为两种:一种是以自学为主;一种是以辅导为主(院党委组织)。

2.凡申请入党的学生,都应参加党课学习,使自己的思想理论水平、对党的认识有一个比较明显的提高。

3.党支部要有计划地选送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院分党校的党课学习。

4.支部要帮助党课学习小组制订学习计划,党课学习一般每两周一次,每次不超过两小时,不少于一小时,一般利用课余时间进行。

5.组织党课学习应采用多种形式,如讨论、座谈、参观、报告、辅导,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注重实效。

6.党课学习的主要内容:
      ① 党章

      ②《共产党宣言》
      ③《邓小平文选》
      ④ 有关的政策文件

第十六条 思想汇报

1.入党积极分子应积极主动向支部委员或联系自己的党员进行口头或书面的思想汇报。

2.思想汇报应力求真实,简明。

3.支部对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应持欢迎、鼓励和帮助的态度。

4.支部应妥善保存汇报材料。

第十七条 发展新党员前的支委会

1.对发展对象进行全面分析,比较客观地归纳出其主要特点、优点、缺点。

2.在讨论分析的基础上,草拟支部大会决议。

3.确定支部大会的日期及地点。

第十八条 支部大会

1.支部大会的一般程序:

① 宣布大会议程

② 讨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介绍人分别介绍情况,党员评议,表决,发展对象表态,宣读决议。

③ 请其他列席人员讲话

④ 宣布大会结束
2
.支部大会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① 支部大会上对积极分子的优点要充分肯定,对缺点和不足之处必须严肃认真地分析和指出,并请本人表态,以达到真正帮助的目的;

② 支部大会应做出详细的记录。

3.支部大会发展党员决议的要求:
    ① 支部大会决议属于党内文件,应力求符合事实,符合逻辑,文字通顺,简明,优缺点明确。

② 支部大会决议基本内容:对该同志的入党动机、政治思想、学习态度、组织纪律、工作作风、道德品质的评价;主要社会关系及政治历史是否清楚;主要优缺点;大会的表决情况;大会的举行日期;支部书记的签名。

③ 支部大会对发展对象应重点说明的几个问题:

共产主义信念如何;

学习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情况;

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

对党的认识及入党动机;

学习文化课的态度及成绩;

为同学服务的思想及行动;

团结同学的情况;

模范作用如何;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

第十九条 关于入党志愿书的填写

1.支部应指派专人指导志愿书的填写。

2.无论哪一栏,都应认真填写,不应出现错别字,病句等,不得随意涂改。如需更正,必须按上本人的指印或印章。

3.入党志愿书主要填写对党的认识与入党动机等。

4.无关栏目应在适当地方填写“无”字,不得以空白或以斜线代替。

5.支部大会后,志愿书应尽快送有关同志填写相关栏目。

6.志愿书填写完毕后,应连同申请书、函调信、支部大会记录等有关材料一并送交党委审批。

第二十条 提请党委谈话时应准备的材料

1.申请书、各期思想汇报;

2.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审材料或外调函;

3.团支部意见;

4.群众座谈会的原始材料;

5.党小组或支部的意见;

6.特殊情况的详细说明及有关证明等材料。

第二十一条 被谈话人的材料应当送交党委负责党建工作的同志。由党委统一安排谈话人。

第二十二条 预备党员自支部大会批准之日起,满一年要提前一个月向支部递交申请转正报告。支部接到报告后,要进行全面的审查,如认为基本符合条件,应及时报告党委,经同意后可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并报党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