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能力拓展项目认定细则

同济大学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

本科生《创新创业能力拓展项目》认定细则

为促进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高素质创新性人才的培养,特别是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在《同济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成果记录及课程认定管理办法》文件指导下,根据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具体情况制定如下认定细则。

一、认定规则

认定类型分为校级认定和院级认定;校级《创新创业实践》课程、学院《创新创业能力拓展项目》课程,均可认定为2学分的创新创业类别通识选修课程,并计入学生专业成绩单。

 1、校级《创新创业实践》课程认定范围:“创新创业成果记录”中省部级(及以上)的竞赛获奖(学校认定范围内)和结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2、学院《创新创业能力拓展项目》课程认定范围

1)学生在读期间作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作者,以同济大学身份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正式出版的专著;

2)学生在读期间以同济大学身份获得授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3)参加学院SITP项目;

4)校级学科竞赛获奖;

5)学生参加由学院组织或认可的志愿者等实践活动。

二、学院《创新创业能力拓展项目》课程认定成绩记载

学分:2学分;成绩:分“优、良、中、及格”,具体见附表。成绩记载根据学生的完成情况确认等级,控制“优秀率”,原则上不超过取得该课程人数的30%

三、学院《创新创业能力拓展项目》课程认定程序

学院《创新创业能力拓展项目》课程认定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附相关材料(申请表、项目结题书、奖状等),由学院教学部门认定。

四、学院《创新创业能力拓展项目》课程认定时间

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院级《创新创业能力拓展项目》课程认定一次,时间在每年5-6月,只针对大四和毕业班学生。如有课程认定,成绩记入申请当学期;

五、本细则自2018级本科生开始实施,由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负责解释。原《航力学院本科生创新能力与拓展学分认定管理细则》针对2018级以前学生有效,期满自动失效。



附表: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创新创业能力拓展项目》课程认定成绩对照表


附表  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创新创业能力拓展项目》课程认定成绩对照表

分类

活动名称

成绩

学分

排名

论文、专著

正式发表的SCI检索或EI检索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正式出版的专著

2

正式发表的其它学术论文

2

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2

除上一条以外获得授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2

创新

项目类

学院SITP

2

2

学科

竞赛类

同济大学应用力学创新竞赛

同济大学未来飞行器设计大赛

2

一等奖及以上

2

二、三等奖

2

未获奖的前50%

及格

2

未获奖的后50%

学院认可的其他校级学科竞赛

2

三等奖及以上

志愿者活动

参加由学院组织或认可的志愿者等实践活动

2

组织者或评优者

2

参加4




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

202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