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高素质创新性人才的培养,特别是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在《同济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成果记录及课程认定管理办法》文件指导下,根据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具体情况制定如下认定细则。
一、认定规则
认定类型分为校级认定和院级认定;校级《创新创业实践》课程、学院《创新创业能力拓展项目》课程,均可认定为2学分的创新创业类别通识选修课程,并计入学生专业成绩单。
1、校级《创新创业实践》课程认定范围:“创新创业成果记录”中省部级(及以上)的竞赛获奖(学校认定范围内)和结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2、学院《创新创业能力拓展项目》课程认定范围
(1)学生在读期间作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作者,以同济大学身份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正式出版的专著;
(2)学生在读期间以同济大学身份获得授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3)参加学院SITP项目;
(4)校级学科竞赛获奖;
(5)学生参加由学院组织或认可的志愿者等实践活动。
二、学院《创新创业能力拓展项目》课程认定成绩记载
学分:2学分;成绩:分“优、良、中、及格”,具体见附表。成绩记载根据学生的完成情况确认等级,控制“优秀率”,原则上不超过取得该课程人数的30%。
三、学院《创新创业能力拓展项目》课程认定程序
学院《创新创业能力拓展项目》课程认定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附相关材料(申请表、项目结题书、奖状等),由学院教学部门认定。
四、学院《创新创业能力拓展项目》课程认定时间
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院级《创新创业能力拓展项目》课程认定一次,时间在每年5-6月,只针对大四和毕业班学生。如有课程认定,成绩记入申请当学期;
五、本细则自2018级本科生开始实施,由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负责解释。原《航力学院本科生创新能力与拓展学分认定管理细则》针对2018级以前学生有效,期满自动失效。
附表: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创新创业能力拓展项目》课程认定成绩对照表
附表 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创新创业能力拓展项目》课程认定成绩对照表
分类 | 活动名称 | 成绩 | 学分 | 排名 |
论文、专著 | 正式发表的SCI检索或EI检索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正式出版的专著 | 优 | 2 | |
正式发表的其它学术论文 | 良 | 2 | | |
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 优 | 2 | | |
除上一条以外获得授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 良 | 2 | | |
创新 项目类 | 学院SITP | 优 | 2 | |
良 | 2 | | ||
学科 竞赛类 | 同济大学应用力学创新竞赛 同济大学未来飞行器设计大赛 | 优 | 2 | 一等奖及以上 |
良 | 2 | 二、三等奖 | ||
中 | 2 | 未获奖的前50% | ||
及格 | 2 | 未获奖的后50% | ||
学院认可的其他校级学科竞赛 | 良 | 2 | 三等奖及以上 | |
志愿者活动 | 参加由学院组织或认可的志愿者等实践活动 | 优 | 2 | 组织者或评优者 |
良 | 2 | 参加4次 |
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
2020.7.6